四川达州讯(刘花明)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渠县公安局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所作用,全力筑牢森林火灾防火墙。
一、压实责任,上下联动聚合力。渠县公安局印发《关于<全县公安派出所保护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工作职责>的通知》,规定全县公安机关派出所负责辖区涉林基层基础工作,有效掌握辖区山情、林情、社情,适时分析林区治安、火灾形势,准确掌握森林火案发案特点,做好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配合辖区乡镇党委政府做好“痴、聋、呆、傻、哑、幼”六类人员及精神病患等重点群体管控工作,防止重点人员进山入林引发森林火灾; 组织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对严重森林火灾做好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等工作等职责。
二、创新机制,“林业警长”护平安。渠县公安局将公安工作与生态文明建设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主力军作用,秉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便于工作”原则,印发《关于<全县公安机关全面推行“林业警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立区、镇(乡)、村三级全覆盖林业警长体系,全面掌握林区治安动态,配合处理森林警情,共计任命乡(镇)林业警长23名,村组林业警长122名。
三、狠抓学习,提高素质强本领。为提高森林火案侦破水平,渠县公安局先后三次组织开展违规野外用火和火案查处专项整治工作辅导授课,由森林警察大队业务骨干对各派出所民警讲解火案办理流程、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分析等形式,切实提升森林火案办理的质量和水平。并组织全局派出所及相关办案单位开展森林火灾案件办案技能“大练兵”,分别从森林火灾现场勘验、走访调查、现场分析、物证检验、侦查措施等方面进行培训,使办案民警熟悉火灾案件侦破流程,提高火灾案件侦破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