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长江流城“十年禁渔”以来,渠县公安局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和破坏水域生态违法行为,营造“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良好氛围,全力守护渠江河流域平安稳定。9月16日至18日,森警大队成功破获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当场查扣野生鱼8千克,捕鱼工具5件。
2022年9月18 日9时许,杨某某经过建滩河边时看到河里水浅,遂产生在河里网鱼的想法,杨返回家里拿起夹网串至建滩河里捕到3千克野生花鲢。2022 年9月16日15时许,王某为了口腹之欲从家拿出刺网等渔网到渠县贵福镇贵福社区高家坝的小河里,最终捕到5千克野生草鱼。经渠县农业农村局鉴定认定杨某某、王某均在禁渔区、禁渔期内使用禁止捕捞工具捕捞的行为已构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渠县公安局已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王某均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作者:郑含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