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州讯(郑含程) 近日,达州市渠县公安局森警大队在渠县青龙镇金凤村进行森林防火检查时发现一起滥伐林木案线索。
经查:2021年9至10月期间,肖某龙(渠县三汇镇人)在未取得县林业部门颁发的林木采伐许可证情况下,擅自雇请工人对位于渠县青龙镇金凤村2组林地上的林木进行采伐,后经渠县林业局技术人员进行鉴定,肖某龙等人采伐林木309棵,蓄积高达169.3246立方米。肖某龙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滥伐林木罪。
目前,渠县公安局对该案已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