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州讯 (刘明花)为强化全县违规野外用火和火案查处工作,切实充分发挥县公安局和县森防指办职能优势,畅通“110”和“12119”森林火灾举报电话之间的互通工作,确保森林火灾发生后政府相关部门和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到达火灾现场开展扑灭火、救援和火案侦破工作,有效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近日,渠县公安局联合渠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联合下发了《渠县“110”和“12119”森林火情互通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机制》)。
《机制》从适用范围、互通方式、互通保障等方面进行了明确。“110”和“12119”警情互通机制的建立,明确了森林火灾发生后,“110”和“12119”接到报警电话后的快速联动反应,以达到森林火灾发生后及时救助群众、扑灭火情、快速破案的目的。该《机制》的运行,将为提高协作效率,森林火灾侦破效率、森林火灾救援速度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