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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农村诊所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零售使用环节药品回流,对每个检查对象均要求提供药品购进票据和供货方资质,目前已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70余家,发现温湿度记录不及时,药品分区不规范等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二是强化日常监管。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按计划开展日常监管,通过强化基础性监管,提升药品质量。重点检查购药渠道是否规范、药品储存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符合GSP要求、是否购销“回流药”、处方药销售是否符合要求、相关制度是否健全并严格执行等。对3家药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三是开展药品监督抽检及不良情况上报。按照《2022年沧州市药品流通监督抽检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制定了2022年药品抽检计划分配表。按月组织开展药品抽检工作,目前完成药品抽检12批次,完成了全年计划的39%。督导医疗机构、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及时准确的完成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事件的上报,截至目前,审核通过药品不良反应64例、化妆品不良事件67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38例。 四是加强对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开展了春节及冬奥会开幕前后医疗器械监督、擅自变更仓库、冷链医疗器械、防疫用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医疗器械、医疗机构药械质量安全提升、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隐患等各类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医疗器械购进渠道是否合法,供货单位资质是否齐全,购进验收记录填写是否完整,保存条件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在有效使用期内等问题,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今年上半年共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75家。 五是推进网络售药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具体整治要求,做好网络药品销售和交易信息的日常监测和监管,及时核实处理发现的问题,严查重处网络销售假劣药品、无证经营药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网络售药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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