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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小、教学点教师按照20%的比例提高乡镇补贴发放标准

2022-08-24 13:47:39 来源:网络整理

 一是持续加大乡村教师职称评聘倾斜力度。认真落实乡村教师职称评聘照顾政策。乡村教师高级职称评聘,没有岗位空缺的,可分别按人社部门核准的正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数量的20%超岗位评聘。继续推进落实乡村教师“三定向”政策。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可自主选择按照定向评价标准或者非定向评价标准申报职称。通过定向评价标准获评的职称由乡村学校流动到非乡村学校的,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评聘。目前已有251人通过“三定向”政策取得高级职称。

  二是稳步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健全乡村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全面提高乡村教师补贴标准。针对乡镇中小学教师实施乡镇工作人员补贴政策,根据在乡村从教时间每月补贴560-1040元,村小、教学点教师按照20%的比例提高乡镇补贴发放标准,偏远地区教师享受每月100元的偏远地区补助。

  三是全力引导优秀人才向乡村流动。全面摸清县域内符合交流条件教师底数,结合乡村学校教师短缺情况,指导科学制订年度教师交流轮岗计划,大力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两年共交流校长教师4149名,占符合条件校长教师交流比例的16.78%,充分实现了城乡教师交流方式的多元化、双向化,激发了乡村教师队伍活力。

  四是为乡村青年教师建功立业提供新环境。为了让青年教师安心、静心、舒心地在乡村工作、生活,在培训、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方面向乡村青年教师倾斜,组织青年教师参加乡村各种文化活动,主动融入当地百姓生活。五是充分提升乡村教师社会声望。引导乡村教师融入一方水土,发挥新乡贤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优秀乡村教师参与乡村治理、推动乡村振兴,提升乡村教师的政治地位和地方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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