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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将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主体行为 压实招标人责任 推动远程异地评标

2023-09-21 09:57:24 来源:网络

  记者19日获悉,为深入解决招投标领域影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突出问题和现象,营造活跃的市场氛围,进一步激发招投标市场主体信心,促进招投标市场焕发活力,成都市发改委、市住建局等10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主体行为持续深化系统治理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系统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规范化指导,推动招投标活动高质量开展,将于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方面,《通知》以规范招标人代表委派等9项措施,对招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各环节、各方面的要求逐项细化明确,提高招投标活动开展效率,进一步推动提高招标质量。主要包括:

  明确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机制,要求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前至少30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成都市)发布拟招标项目的招标计划,并接受招标计划相关内容的社会咨询。

  规范招标人代表委派,强调对招标人代表的监管和行为规范,细化不同类型的招标人委派代表的具体要求,明确招标人代表内部专家和外部专家的选择范围。

  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全面推广使用保函(保险)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工程质量保证金,全面推行电子投标保函(保险)。鼓励探索建立履约保证金集中担保机制。

  全面推行招标人行为积分管理制度,制定《成都市必须招标项目招标人行为规范积分评价标准》,具体包括62条负面行为和11条良好行为评价,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招标人纳入行为规范积分管理,并根据积分情况实施差异化监管。

  强化投标和履约监督方面,《通知》明确建立异常投标行为监督机制、严格规范投标和履约行为等两项举措,树立正确的市场行为导向,营造良好的市场风气,促进良性竞争。

  强化评标专家管理方面,《通知》明确做好评标专家处理(处罚)、严格规范评标活动、规范评标复核管理、规范借用评标专家4项举措,充分发挥评标专家专业作用。强调评标专家履职尽责和规范评标要求,明确严格禁止的不良情形;大力推动跨省、跨市远程异地评标,切实打破本地评标专家“小圈子”“熟面孔”。

  强化招标代理管理方面,《通知》明确规范招标代理行为、加强招标代理信用监管、强化招标代理合同管理3项措施,结合常态化管理加强引导,推动招标代理机构提升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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